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激励优秀特长生报考实施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5-31 浏览次数:

为激励优秀特长生报考我校,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激励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将确保录取在其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

1.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特长测试)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得80分以上(含),或中学阶段(含初中)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

2.高中阶段获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并通过省体育局、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加分认定测试;或在规定范围的体育赛事中获得上述项目前8名(赛事目录见附件1)。

3.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须以第一作者)。

4.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须以第一作者)。

二、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寄送以下书面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优秀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应佐证材料:(1)艺术类特长生,须提供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特长测试)成绩证明或相应项目艺术特长测试A级证书复印件;展示特长项目的光盘;(2)体育类特长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复印件;规定赛事获奖证书及比赛秩序册复印件;(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的特长生,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4)正式出版专著的特长生,须提供正式出版的专著原件1本。

书面材料签收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以寄发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4,信封正面请注明“优秀特长生”字样。请报名者寄送材料时尽量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三、其他

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确定优秀特长生的名单并公示,按自愿原则签订相关协议。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4

招生办电话:0571-88320032,88320501(fax)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71-88320102

电子邮箱:zsb@zjut.edu.cn

招生主页:zs.zjut.edu.cn

 

         附件1规定范围的体育赛事目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优秀特长生报考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