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3-3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3号)的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招生项目
田径、定向越野。
二、招生计划、层次及范围
计划招生人数:50人,其中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10人;本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面向省外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三、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试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上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工业大学体育与军训部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表(可直接下载)。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工业大学体育与军训部办公室。报名截止至2011年4月10日(以邮戳为准)。
五、相关测试 
1、田径认同当地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成绩,定向越野项目学校实行加试。
    2、定向越野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11年定向越野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通知》
3、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将对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名单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省内二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全国文化课高考,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2、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一级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科目共三门: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没有通过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的,不能录取为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和通信地址
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8320032 姚老师 
浙江工业大学体育与军训部:0571-88320493 张老师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
    八、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和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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