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答考生问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2-05 浏览次数:

Q1:贵校今年“三位一体”招生有哪些主要变化?

A:我校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第一,报名条件变化。鉴于2018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实际情况,我校将2017年的报名条件(一)1类“学业水平考试8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调整为“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第二,招生计划变化。招生计划数由2017年的300名增加到420名;除了艺术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三位一体”招生的专业类覆盖我校其它所有专业。

第三,通过综合素质测试确定入围考生的比例调整。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2017年“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调整为“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完成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都将获得成绩,可以通过三位一体报考我校。

Q2:报名条件(二)中考生具有的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是指哪些?怎样报考?

A: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一般包括在某一学科的研究上具有特别突出的表现(如发表或出版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或文学作品),具备较高水平的科学或技术发明创造,在国际性重要艺术体育比赛中获奖,组织有重大积极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有突出先进事迹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等。此类考生的报名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所在中学推荐或者专家推荐,采用自荐或专家推荐方式报名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Q3:除了满足两类报名条件之一以外,报考相关具体专业还有哪些要求?

A:考生在满足报名条件之外,在报考相关专业时还必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详见下表《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与选考科目设置方案》,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一段线的90%(含)以上。此外,部分专业单科、体检等相关要求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与选考科目设置方案

招生专业设置

所含专业

选考科目范围

健行学院试验班类

学生进校后按规定可在全校范围内选专业

选考科目不限

化工与生物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应用化学

物理、化学、生物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生物工程、生物技术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海洋技术(海洋化工)

安全工程

药学类

制药工程("2011计划"创新试验班)

物理、化学、生物

制药工程、药物制剂、药学、中药学

机械与工业工程类

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

物理

经贸、法学与管理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

物理、政治、历史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法学、知识产权

电气通信与计算机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

物理、历史、地理

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

物理、历史、地理

土木类

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物理

新闻传播与中国语言文学类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

历史、地理、政治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日语

历史、地理、政治

理学与光电信息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化学

应用心理学

 

Q4:网上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报名?报名系统登陆不上去怎么办?

A:所有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的考生均须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00至3月19日下午16:00,考生可登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jut.edu.cn),点击“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需要提醒的是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时间段内开放,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访问报名,若排除自身网络问题后访问系统缓慢,可能是同时段访问人数较多,可以另择相对空闲时段访问。报名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可致电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571-88320032。

Q5:网上报名后,要什么时候寄出相关申请材料?

A:网上报名后,请根据简章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尽快邮寄。邮寄材料请使用EMS邮政特快专递,截止时间为3月1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考生应在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点击“EMS单号录入”填写EMS单号,以便我校及时查收。

Q6:网上报名后,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查询书面评审结果?

A:4月2日至4月10日,考生可以登陆报名系统,点击“进度查询”一栏,查看书面评审的结果。如果书面评审通过,则可以进入缴费环节,缴费成功即可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中会有具体的综合素质测试安排。

Q7:如果通过了书面评审,但是学校确定的参加测试时间与个人其它事宜冲突,能否换时间?

A:不可以。为保证我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有序组织,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是确定固定时段的,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校视同考生放弃。请根据我校的相关通知,按时到校参加测试。

Q8:贵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如何?主要考察什么方面?

A: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从学习潜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社会意识、心理素质和个性特长等多个维度来考察学生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通过突出特殊才能书面评审的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试中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特殊才能测评。

Q9:“三位一体”的高考志愿怎么填?选择填报“三位一体”志愿是否会影响普通类院校录取?

A:首先,必须是进入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的考生才能填报我校志愿。其次,“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所以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且必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当然,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可以自主选择填报“三位一体”或者放弃填报,放弃填报的,也不会对填报我校普通类、艺术类、师范类有影响,或不对其他院校有任何影响,因此对考生来说选择权更大了。

Q10:学校按照什么进行录取?如何确定我的专业?

A:符合报名条件中(一)类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经专家组测评确认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在其中的权重。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Q11: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就读后是否还能转专业?

A:可以。我校自2016年起已经全面放开转专业,学生可在第二、第三、第四学期申请转专业。“三位一体”考生与其他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按照学校转专业的相关政策,自行提出申请。